活得比別人老,入坑比別人早,就是有這個好處。
1999年,那年我15歲,那時,市立體育場還是市立體育場,沒有旁邊的小巨蛋,更沒有交通方便的捷運。
我鼓起勇氣向爸媽提出,我想去看五月天演唱會。
坐著搖搖晃晃的公車,走進滿坑滿谷的演唱會現場。當時,完全不通台語的我,就在第一句:「槍子無聲鑽來鑽去打破今眠的空氣......。」像是打通任督二脈的瞬間,突然也能跟著哼唱起台語歌。
那天,我坐在好後面的看台區,看著螢幕上小如螞蟻的五月天,狂熱嘶吼。
過程的心情,早已因太興奮而完全忘卻,結束後,我也像留下來的姐姐們一樣,一窩蜂地衝向舞台前。
那時,五月天不會瞬間消失,而是在舞台前緩慢收拾著樂器,跟著某些較熟的歌迷,笑著談著閒事。好羨慕,我心想。但我一句話都不敢說,就是遠遠地看著阿信,覺得我的天啊,我的天啊。
一群女生像是蝗蟲般,緊緊黏著五月天移動。我,也是。
我還記得,那時有個姊姊,始終拿著毛巾,靠近阿信給他擦汗。
看著眼前的畫面我心想,那就是他的女朋友吧。(心好碎,直到當五月天踏上保母車我才發現,蝦米,那女的也是個歌迷啊!><,哼,竟然用奧步!)
總之,我用著小小的手,邊發抖邊按下家中唯一的一台傻瓜相機,紀錄了最珍貴的演唱會後畫面。那時啊,那時,完全沒人阻擋,能靠阿信好近好近喔~~~(照片被我洗成極大尺寸,當成傳家寶!)(相機時間設定錯誤,當天是民國89年,8/28)
一晃眼,18年就這麼過了。
真幸運活在有五月天的時代,感謝當初的衝勁,讓我一起和他們創造出驚人的第一次(XD~),每當覺得人生很殘酷,皺紋很惱人,我都會想,還好是跟阿信一起變老,似乎也挺幸福的嘛!
來個同場加映。2017年,雖已無法靠近,但依舊在遠遠的他方守護阿信。(哈哈哈哈哈~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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